正如预期的一样,所谓的十年并没有如期写完。一年之前在首尔一个小旅馆里,光着屁股躺在圆形的大床上,抽着烟喝着啤酒吃着烧烤,看着电视里的爱情动作片,突然就冒出一个要写个长篇的想法。这个场景,就如同生命中无数其他被莫名记住的场景一样,不悲伤不喜悦,不滑稽不庄严,只是平淡。而那些仿佛重要的事情,却一个个变模糊,模糊得像加了码的爱情动作片。《挪威的森林》里,渡边说,“她知道总有一天,我脑中的记忆会褪色。也因此,她非得一再叮咛不可”。既然死了好几个人的事情他都能忘记,那我忘点不死人的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了。那章是开篇,名字叫做“永远记得我”。于是一个问题冒了出来:爱情这东西我明白,可是永远是什么?问题的答案也有人说过了: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。这个人叫王菲。

K总在温江有个朋友也被称为王菲,因为唱的很像王菲。如果都这样,K总可以有好多名字了。比如张学友,动力火车或者凤凰传奇。多年之前拉他陪我跟若干护士们在南锣鼓巷喝酒聊天,我介绍他的时候说“这个人之前是搞乐队的,后来他走了,乐队就解散了”。护士们满脸崇拜问,乐队叫啥。“信乐团”,我答。那些护士的样子我是记不得了,只记得是女的。那位王菲却是有点印象,她介绍我去吃后来被我当食堂的大江鱼头(甚至有一天是早上起床就去了)。有一天我们又要去,K总说,“我不记得怎么走了”。然后我们打车,上车师傅问,“去哪里”,我说“大江鱼头”,然后他一脚刹车,“到了”。温江,是K总的故乡。

我的故乡在山东。K总和J总在2008年我回国度假之时一起去玩。那时我爹还骁勇善战,某天晚宴给大家喝50来度的“老船长”。这酒有些来历。以前出海打渔没有现在那么先进的设备,连取暖的方式都没有,于是渔民大多带点自酿的酒喝着保暖。一来二去,就有人专门做酒而不去打渔了。这和卖给淘金者铁锹一个道理。总之,“老船长”就一个特点——给劲儿。席间我由于一个后来让我悔恨终生的决定而闷闷不乐,这时K总站了起来,端着酒杯说,“来,咱走一个”。后来我爸说,“小杨不错”。我奶奶说,“这孙子(我)怎么眼光越来越不行,这个比上次带回来的那闺女难看多了”。可见,要让我爸看上只要能喝酒就行,而要奶奶看上必须得是女的。

说起喝酒,就不得不提J总。有一次我跟一位美少女一起养了一条鱼,“但没钱买鱼缸”,就放在一个酒杯里。美少女对J总说,“我家鱼都比你能喝”。有一天我们仨——JK我——去朝阳公园吃羊蝎子。不到一瓶小2下去,J总就开始对我比2然后自己猜是几,再然后就开始反刍。服务员很有眼力价地端了一个盆放他脚底下,J总百步穿杨——唯口熟耳。J总是我来北京时见到的第一个本科同学,后来我俩长期处于互相调戏的状态,就是前几天,在我向他倾诉衷肠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“你说话真像某某某”。某某某是某我差不多已经忘了的女人。

那位美少女在这博客上有多个名号,譬如“理想”,“L同学”,是一位非常可人的姑娘。由于年龄的缘故,我的记忆开始慢慢消退,并时常担心老年痴呆。于是就设定了一个自查的方式:每天想一下跟这位美少女一起经历过的事情。若连这些都记不得,那是要去看医生了。而对于她,我唯一能求的,也如直子之于渡边一样,希望能“记得我”。十年里,甚至再往前,十五年里,算是辜负了不少人,伤害过不少人。因果循环。

出了国,外面的世界很精彩。然而精彩并不适合。所以,回那个有J有K有美少女的地方去,虽然他们不会属于我。

2008年JK二总跟我一起回山东。先去赵公口,然后去木樨园。直达的票都卖光,于是买了到济南的,到了再转。那天晚上下起了大雾,从济南到我家的车只能开到60。我们在车上玩我iphone里的tap tap revenge。到了地方发现这车是过路车,不停,于是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把我们赶了下去。下去以后路边黑车为抢这单大生意打了起来。结果我们坐上了输了那方的车。然后那车中途抛锚,下车在凌晨6点的冷风里边抽烟边等备份。7点终于到家。

这段经历,可以说是至今为止我生活的缩影。不断尝试不断犯错,然而无论如何总能达到目的。而这个悲催的过程,让这经历更丰满,更充实,更memorable。当然,JK二总的生活就简单顺利了许多。那次他俩一起回北京,早上8点开车,下午2点就到了。